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刘世江副主任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培训班上的讲话

来源: 南通市农发局 发布时间:2009-05-13 字体:[ ]

 

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
  
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

——刘世江副主任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6916日)

同志们:

  举办这次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培训班,是贯彻年初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暨培训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提高对产业化经营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要意义的认识,学习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优势布局有关知识,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管理制度培训,讨论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为做好新阶段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十五”是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重大成就的五年。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和财政部党组的要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为巩固和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加大投入,不断调整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投入政策

  “十五”时期,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投入,投入资金从2001年的17.00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28.20亿元。五年中,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资金达到113.5亿元,占同期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总投入的95,共扶持了7765个产业化经营项目,其中中央财政投资额较大、主要由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建的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1087个、投资参股经营试点项目62个、贷款贴息项目163个、中央财政投资额较小的一般性产业化经营项目6453个。农业综合开发已经成为了国家投入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主渠道,成为了推动我国产业化经营迅速发展的主力军。

  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针对产业化经营项目投入比例、财政无偿资金使用、财政有偿资金回收等问题,不断调整完善项目投入政策。

  一是调整部分地区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投入比例。针对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层次高,农产品加工业发达,发展产业化经营要求迫切的状况,适当加大了这些地区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投入比重。调整后,京、津、沪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财政资金用于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项目的比例由原来的35:65提高到50:50,鼓励这些地区发展外向型、高效创汇型农业。同时,考虑到部分农业主产区省份中低产田改造任务仍然较重的状况,适当降低了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投入比重,将山东、江苏两省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项目的投入比例由原来的35:65统一调整为30:7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由原来的25:75和30:70统一调整为15:85,加大了这些地区土地治理项目的建设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加大了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投入力度。用财政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和种养基地,主要是考虑他们能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同时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配套完善基地灌排设施、建设农用道路时,实际上已承担了部分公共财政的职能,因此应当安排一定的财政无偿资金予以补助。按照这一原则,2002、2004年,中央财政连续两次调高了产业化经营项目无偿资金投入比例,无偿、有偿资金比例由原来的15:85提高到25:75,无偿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引进示范推广、贷款贴息、前期工作费以及部分必要的公益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延长有偿资金回收期限,核销有偿资金呆账,严格防范资金债务风险。为保证企业能更好地周转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偿资金,自2004年开始,将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偿资金回收期限由第4年开始回收延长至第5年开始回收,每年回收50%,第6年全部还清。对回收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占用费,不再要求上交中央,全部留给地方用于支付委托银行贷款手续费或继续用于滚动开发。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有偿资金呆坏账核销机制。2005年,经过严格审核,核销了2002-2004年产业化经营项目和专项科技示范项目到期有偿资金呆账8.54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地方财政有偿资金还款压力,化解了部分债务风险。

  四是加大对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投入力度。规定从2005年开始,以省级为单位,每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资金中用于中央财政年度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京、津、沪和5个计划单列市为200万元以上,下同)的资金不得低于全部资金的50%。

  (二)围绕产业搞开发,扶优扶大扶强区域优势主导产业

  培育和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是社会生产分工和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对于拉动相关产业部分发展,推动农业的深层次化、链条化和产业化具有重要作用。几年来,农业综合开发立足各地的资源特色,合理确定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明确农业综合开发对相关主导产业的扶持政策。

  一是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突出扶持农产品加工特别是粮油加工企业,增强对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带动作用。粮食主产区是我国粮食生产的核心区域。稳定了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就稳定了全国粮食供给的大局。要稳定粮食生产,一方面必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做到“藏粮于地”,另一方面要发挥产业化经营对农业生产的拉动作用,避免出现“丰产不增收”现象。“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在确保土地治理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的同时,在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安排上也坚持向主产区倾斜。“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粮食主产区产业化经营资金66.07亿元,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3214个,有效地带动了主产区粮食生产的发展。

  二是立足区域资源特点,因势利导,扶持壮大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培植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重点发展蔬菜、茶叶、花卉、苗木、水产品等优势产业,帮助企业进行标准化、规模化和无公害化生产,创建农产品品牌,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加大出口创汇力度。山东寿光蔬菜、浙江诸暨珍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都形成了自己的品牌,既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也带动大批农民走上了致富路。在中部粮食主产区,重点围绕优质水稻、优质小麦、高油大豆、专用玉米、畜禽等优势农产品,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龙头企业。四川资阳市立足资源优势,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连续扶持,形成了以生猪、生羊产业“双龙领先”、加上优质粮油、柠檬和调味品“五龙腾飞”、一并带动茧丝绸产业、棉纺产业、特色中药材产业、薯类食品产业、蔬菜产业“十龙起舞”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西部欠发达地区,重点扶持了草畜、特色瓜果、特色油料、酿酒原料、马铃薯等特色农产品建立生产基地,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青海省大通县清真牛羊肉加工项目,使企业销售收入从过去的800万元增加到2500万元,上缴税收由过去的16万元增加到95万元,成为了当地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是结合各地主导产业,加强农副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把“贸”字摆在突出位置,狠抓以产地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着重加强储藏、保鲜、分选、包装、运输等市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中央财政资金5.48亿元,安排各类流通设施项目建设322个。

  (三)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扶持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

  “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不断改革探索,创新开发机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政府推动、市场拉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开发新机制和多种扶持方式,迈出了科学发展的坚实步伐。

  一是积极推进投资参股经营试点。这是财政部党组为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机制而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其基本做法是:将财政资金以股本形式投入产业化龙头企业,“只参股,不控股”,按股分红,适时退出,所得红利以及退出股本收益继续用于农业综合开发。这项试点从2004年开始起步,当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98亿元,在四川、河南等8个粮食主产区省份开展了试点,共扶持试点项目27个。200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省份扩大到13个,当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52亿元,共扶持试点项目35个。从两年多的实践情况看,这项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显现出了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形成了新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探索了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新途径,提升了投资参股企业的发展空间和综合竞争力,是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条新的路子。

  二是采取贴息方式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明确从2005年开始,在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安排专项贴息资金,按照“先贷款,后贴息”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贷款贴息。2005年,共审核通过贷款贴息项目163个,项目类型涉及粮油、果蔬、畜禽产品加工,优质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等。对这些项目,中央财政在今年安排了1.37亿元资金予以贴息,按照5.58%的年贴息率计算,直接吸引各类金融组织贷款24.55亿元投入农业综合开发。

  三是坚持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重点扶持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推进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开展贷款贴息的同时,继续通过有偿、无偿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重点扶持中央财政年度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有偿无偿相结合方式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为105.8亿元,其中47.74亿元用于了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占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资金的45.12%,这些项目全部由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建,以充分发挥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四是积极探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重点扶持以产品或产业为纽带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允许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主体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农产品专业协会,重点扶持其开展科技推广、技术培训、营销服务等。

  (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水平。

  “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始终把加强管理作为产业化经营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不断提高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保证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一是建立健全产业化经营项目综合性管理制度。发布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扶持重点及范围,提出了推进产业化经营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由于投资参股经营试点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一件新事物,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及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管理办法》,明确了推进投资参股经营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加强参股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有力地推进了这项工作。

  二是加强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指标下达方法。把项目投资指标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根据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准备及评审情况,确定各地的投资规模。对结余的指导性指标,允许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继续加强项目有偿、无偿资金的使用管理。积极开展财政有偿资金委托银行贷款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制定《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使用的具体规定》,明确无偿资金的使用范围,并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防止无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

  三是加强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约束,实现对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建设、验收考评全过程的监管。及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扩大选项范围;改革项目评审体制,明确国家农发办只负责评审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由省级农发办评审,不得再向下委托。对国家农发办评审的项目,严格实行专家评审制,“异地评估,三不见面”,坚决杜绝“关系项目”、“人情项目”;严把项目立项关,依据“项目可行”的十项基本条件和“项目不可行”的八项硬性标准,做到所有项目,优中选优,择优立项;制定出台了《项目调整、变更和终止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做到项目调整、变更和终止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定期组织中期检查、验收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总之,“十五”时期,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有效吸引了各类资金的投入。依靠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有效吸引了地方财政、银行贷款以及企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据统计,“十五”期间,在已经完成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实际投入各类资金486.87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72.98亿元,吸引银行贷款104.25亿元,带动企业资金投入209.64亿元。

  二是推动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十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通过项目实施,共建设优质高效农业种植基地526.84万亩,发展水产养殖304.04万亩,扶持农产品加工及农业生产服务项目2572个,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及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调整了农业生产结构。

  三是显著带动农民增加收入。通过龙头企业、种养基地的拉动,有效提高了农业整体效益,发挥了对农民的带动作用,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据统计,“十五”时期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开发前平均要提高300元左右。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以企业自筹代替财政配套;有的地方滞留、滞拨有偿资金;还有的地方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简单拼凑项目;部分省份的投资参股监管力量薄弱,急待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研究工作,也存在不够深入、透彻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清醒认识,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作用和主要任务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统领今后“三农”工作的总思路和总要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这个大局,认清形势,找准位置,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做好新阶段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

  (一)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作用

  中央把建设新农村的具体要求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个字,产业化经营工作都能覆盖到。在过去十几年的实践中,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已经为推动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培养新型农民,实现经济合作组织的民主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还必须更加自觉地服从二十字要求,找准位置,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要立足市场需求,努力延长产业化链条,有效带动农业生产发展,成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推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生产是首要任务。只有生产发展了,经济上去了,收入水平提高了,农民才能实现生活宽裕的目标,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才能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健康文明和谐的新风尚才能持久,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才能进步。否则,没有农业、没有粮食生产、没有农民收入增长,新农村建设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发展农业生产,不能单单靠资源。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特别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由温饱向小康的转变,对农产品的需求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单纯的“粮食”型转向“粮肉结合”型,对产品品种、品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家庭作坊式的小农经济组织形式无法迅速捕捉到这一市场信息,加之资金、技术、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制约,从而出现了一系列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卖难”问题。农业生产由以前的单一受资源约束转变为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而发展产业化经营,不仅能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还能让农民种地也能致富。通过产业化,由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农产品加工,并根据加工的要求组织农产品原料生产,把市场信息及时传送给农户,促进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这样既解决了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又使农产品转化增值,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尤其是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订单农业,由龙头企业按合同价格收购农产品,优质优价,多种多收,农民只管种地,不用管市场,因此都愿意多种地、种优良品种,有力推动了生产的发展。

  二是要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成为实现生活宽裕的关键手段。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之一。而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要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另一方面要开辟外部增收渠道。内部增收潜力,主要是指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产量而形成的增收能力,一般表现为扩大耕种面积、提高产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等;外部增收渠道的范围则要广泛得多,包括除内部增收潜力以外的其他增收渠道,主要表现为农民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经营和劳务收入等。综观西方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历程,农民收入都普遍经历了一个由单纯依靠农业内部增收,向依靠内部增收和外部增收相结合的转变过程。特别是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后,农民增收对外部渠道的依赖程度明显增高。

  当前,我国农业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农民依靠农业内部增收的空间已经相当狭小,特别是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由于受市场“价格-成本”的双重挤压,增产不增收的压力依然存在。因此,要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在发展产业化经营,拓展外部增收渠道上想办法。一是通过发展产业化经营,把农业资源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增加肉、禽、蛋、奶、渔等农产品的生产。这些农产品需要耗用大量人工成本,我国有较强的生产比较优势,产品既可以出口国外,又可以内销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而且售价一般较高,有利于农民增收。二是重点培育和发展粮油加工、蔬菜加工、肉奶加工等农业龙头企业。要以工业化的理念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农产品附加值的快速转化,并让农民分享到加工、销售环节的合理利润,增加收入据有关方面分析测算,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品占其总生产量的90%以上,加工转化后产值平均增加23倍,而我国农产品的加工品只占其总生产量的25%左右,加工产值只增加30%左右。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民增收,我们还有很大的空间。三是加大对农民工的吸纳效应,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农业产业化所涉及的行业,大多是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服务业,能带动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发展产业化经营,能帮助这些农民实现向产业工人的转变,让他们也能拿到工资,增加收入来源。

  三是要发展乡镇经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成为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措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加工到销售、消费一系列延续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并产生利润的过程,同时也是吸纳劳动力,对农民技能培训的过程。对农民技能培训,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龙头企业向农民直接开展的生产技术培训。龙头企业为保证农产品质量,除了为农民提供种禽种苗、防虫防疫技术外,还要指导农民按照企业的技术规程进行标准化、精细化、无公害化生产,从而在客观上向农民普及了科技知识,让他们学会了科学种田、科学养殖,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二是企业在建厂以及生产期间,需要就近就地聘用农民工或者季节性的劳务用工,必须吸纳一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这些农民经过职业技术教育,掌握了必要工作技能后,实现了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化。同时,工厂程序化的操作、规范化的管理以及健康的企业文化也有助于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辛勤劳动的职业行为准则,让他们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当他们返乡或者回家创业时,带回的不仅仅是资金、技术,还有市场经济的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直接推动了农村乡风文明,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是要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帮助农民学会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伴随着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改革逐步发展起来的,它是由从事某项专业生产的农民、企业及其他人员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联合建立起来,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以发展专项产品产业化经营和对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一种合作经济实体。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按统一标准进行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在龙头企业与农户间建立起互信互利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助于让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生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有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必须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政府指导农业、服务农民的一条新的渠道,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扶持方式,推动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创建起来的,它按照“责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要求,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机构民主选举,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对外追求经济效益,按股平等分红,共同享受收益分配,从而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也为农民管理公共事务,推进农村基层组织的民主化管理提供一个实践的舞台。

  (二)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主要任务

  根据年初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暨培训会议精神以及“十一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培育和壮大区域优势主导产业,优化农业结构,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的整体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机制创新,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按照这个思路,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主要任务是:

  1.以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加工转化增值。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帮助农民增收。扶龙头不是目的,真正的用意是要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它身后的一大批农民。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产品生产基地,不但可以解决农业资金和生产技术问题,还能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村家庭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农产品大市场有效联结起来,带动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因此,抓住了龙头,就抓住了产业化经营的关键。

  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将继续采取投资参股、贷款贴息、有偿无偿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重点扶持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特别是加大对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扶持力度,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增强对优质粮食基地的带动作用,让农民能够安心种粮食,甚至让农民种粮食也能够致富。

  2.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着力建设高效种养基地和设施农业,努力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调整农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国际竞争,提高农产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必须要加快培育优势产区,把各地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发挥出来,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将围绕各地的资源和区域优势,着重抓好几项工作:一是立足区域优势,扶优扶大扶强主导产业。按照现代农业和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紧紧围绕当地的农业发展规划,确定优势主导产业,围绕产业搞开发,通过几年的连续开发,重点扶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二是围绕龙头建基地。根据龙头企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部分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集中资金,形成合力,着力为龙头建设高效种植养殖基地,夯实企业生产的“第一车间”。三是加大对农副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的扶持力度,努力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

  3.创新完善政策机制,特别是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当前,我国龙头企业与农民的联结方式多种多样,有“企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中介组织+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各种模式。但是就利益分配而言,无非两种渠道:一种是企业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形成稳定的供求关系,农户按订单生产,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第二种是企业采用按股返利、奖励等形式,将在加工、销售环节取得的一定利润返还给农户,对农民进行二次分配。但是由于经济利益驱使,在农产品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或者加工制成品滞销时,常常发生企业拒收、缓收农产品,压质压价收购以及拖延结算收购款等现象。因此,必须通过政策引导和严格监管,有效规范企业和农民的行为。

  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要加大机制创新力度,通过投资参股、发展订单农业等,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让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联结关系。同时,要把对龙头的扶持和监管结合起来,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考评体系,严防不具备资格、不能带动农民增收的企业申报项目;对扶持的项目,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拒收缓收、压价收购农产品的企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积极探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效形式,推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发展。结合全国人大即将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兴办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合作经济组织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创新。

  三、推进“十一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具体政策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发展农业产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充分发挥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作用,完成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的任务,“十一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将采取以下具体政策措施,不断推进产业化经营工作。

  (一)继续增加投入,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为产业化经营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视“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增长情况,继续加大对产业化经营的投入力度。同时,积极督促地方落实财政配套资金,不能以地方财政困难或者担心有偿资金借得出收不回为由而不配套、少配套,要切实担负起地方政府在推进产业化经营中的职责。从2004年起,国家农发办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展了财政资金“倒配套”试点。今后,还将加大考核力度,对能足额或者超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的地区,将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二是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增加投入。政府的扶持只能起到引导、推动和帮扶的作用,农业产业化要发展,主要靠龙头。因此,要充分利用好政府调控这只“有形的手”,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吸引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只有这样,才能做大产业化经营资金投入这块“蛋糕”。为此,从明年开始,国家农发办将把企业落实自筹资金的能力作为择优选项的考核指标之一,优先扶持那些自筹资金投入大、落实情况好的企业。

  三是吸引和带动信贷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的投入。继续在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安排专项贴息资金,对信贷资金开展贷款贴息,吸引金融资本、银行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同时,积极探索吸引其他社会资金投入的新形式和新办法。

  (二)以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

  一是立足区域优势,找准扶持方向,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要立足各地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按照区域发展规划的要求,科学选择主导产业。把那些资源优势明显、有地方特色、产品市场好、覆盖农民面广的农业产业,确定为主导产业。并按照“一地一品”、“一地一业”的思路,集中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今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选择,要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展开,要通过项目扶持,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显著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区域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各地区在选择龙头企业时,要向主导产业倾斜。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要围绕主导产业选龙头,扶龙头,做大做强龙头;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安排,也要向主导产业集中,通过几年的连续扶持,“扶起一个龙头、培育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群众”。

  三是加大对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区域农业的整体效益。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加工大多还局限于初级加工或二级加工,技术含量低,很容易造成加工制成品的滞销和农产品的二次“卖难”。据资料显示,一个红薯经过淀粉净化、加工成方便粉丝后,产值能增长22倍,而一般处理加工成普通淀粉,增值也不过2-5倍。因此,必须加大对我国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扶持,鼓励企业加大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各产业环节的科技含量,同时将科技进步引入到农业生产中,特别是结合优势农产品生产带建设,带动专用农产品的生产,提升区域农业整体效益。

  (三)把投资参股经营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坚决把认识统一到财政部党组的要求上来。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是财政部党组对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财政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研究,财政部领导还作出过重要批示。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指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坚决把认识统一到部党组关于实施投资参股经营试点的要求上来。

  二是进一步加大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力度。2006年,将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参股经营试点项目。中央财政共安排投资参股资金7.8亿元,在全国23个省(区、市)立项扶持了78个试点项目,每个项目安排中央财政参股资金1000万元以上,参股企业全部是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明年,还要进一步加大试点力度,全国各省份可以不受投资规模的限制,据实申报项目,据实确定投资参股资金规模。今后,在坚持财政资金“只参股、不控股”的前提下,对发展前景好、股本结构合理、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强的投资参股企业,要进一步增资扩股,连续扶持。

  三是修订完善投资参股经营政策制度。近几年,国家农发办先后制定下发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资产运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这次培训班,还将专门就这些制度办法对大家进行培训。但在这三年的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试点地区不平衡、省级财政(农发)部门项目申报把关不严、部分申报企业财务状况不真实等。对此,国家农发办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政策制度,同时也希望大家为我们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不断加大投资参股经营监管力度。今年起,国家农发办将定期组织对投资参股项目的专项检查,及时了解资产运营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和参股企业的经营状况,以防止企业关联交易损害国家出资人的权益,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四)深化改革,开展“三项试点”,不断创新产业化经营新机制

  一是探索开展财政通过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农民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新组织形式的试点。即财政向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入资金,由企业牵头组织其原材料基地范围内的农民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市场机制,以利益为纽带,实现国家要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民要增加收入、企业要保证优质原材料来源三个利益主体的共赢,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

  二是开展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统筹安排的试点。从明年开始,国家农发办将选择部分地区,以农业产业化为主线,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为支撑点,以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开展统筹安排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试点。土地治理项目的安排,要围绕龙头企业的需要,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经营项目要在改造好的中低产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根据市场的需要,要什么种什么,为龙头企业建好生产基地。

  三是开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试点。初步设想,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载体,鼓励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同时,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自主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是目前企业和农户都比较接受的一种产业化经营模式。一方面,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作为农户的代言人,改变农民处于产业链下游的弱势地位,使其有力量和能力与龙头企业对话;另一方面,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龙头企业的缔约方,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农户行为的监督和约束,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保障了企业加工原料的质量和充足供应。

  (五)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实现在较大范围内选项,提高选项透明度,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都应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招商指南等,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同时,要加强项目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进入项目库,在投资控制指标下达后,择优予以申报扶持。要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这次培训班,将讨论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几天里踊跃参加讨论,为修改好《编写大纲》积极建言献策。

  二是加强项目评审。特别是要抓好项目评估、资产评估专家库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对专家库里的专家,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专家评审制度。要严格执行项目评审标准,积极推行项目评审责任制,必要时可以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和综合评价。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采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展评审,不断探索项目评审的新机制、新方法。

  三是及时拨借项目资金。对立项的项目,要及时拨付财政无偿资金,签订有偿资金借款合同。今后,国家农发办将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基本做到上半年前就把资金拨付到位。各地也要及时把项目资金拨借到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挤占、挪用、垫付、抵顶和滞留资金。

  四是加大监管和违规违纪惩处力度。继续加强项目中期检查、验收考评以及专项检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项目,视情况采取直接派人检查或者移交地方处理,并做好相关的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根据去年底出台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按挤占、挪用数额的3倍扣减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投资指标;对搞虚假配套,或者垫付、抵顶、滞留有偿资金的,也要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甚至将给予暂停开发县资格直至取消开发县资格的处理。

  五是加强绩效考核和建后运行监测。研究制定绩效考评制度办法和考评指标体系,特别是要将产业化经营项目在促进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转移、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的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并探索项目建后监测的机制。2007年开始,国家农发办将选择部分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进行资金绩效考评试点和建后运行监测工作,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建立绩效考核和建后运行监测体系。

  (六)围绕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要紧紧围绕产业化经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产业化经营运行机制、如何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民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等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为提高调研的针对性,这里我给大家出几个调研题目:一是在产业化经营工作中,如何通过扶持龙头,带动农民自觉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推动、市场拉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开发新机制;二是如何建立龙头企业和农民间的约束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合理确定产业化经营中各主体的责、权、利,确保各方面的利益不受损失,特别是保障农民的利益;三是如何建立并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龙头企业、基地和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等等。对此,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要及时上报国家农发办。

  四、对举办好这次培训班的几点希望和要求

  举办这次培训班,有三个“不容易”:一是国家农发办为了办好这个班,专门组织力量起草培训讲义、协调组织会务,工作很辛苦,不容易;二是大家不远千里,从四面八方集中到这里来学习新知识,接受业务培训,机会难得,不容易;三是培训班邀请到的几位专家,在各自领域都颇有造诣,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大家讲课,也不容易。因此,希望大家万分珍惜这次培训班的机会,认真听讲,给自己加加油,充充电,提高知识水平和政策业务能力。下面,为办好培训班,向大家提几点要求:

  第一,端正学习态度,严格培训纪律。这次培训班时间虽短,但内容比较丰富。大家要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纪律。培训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许请假缺课、迟到早退,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几天里能够认真执行。

  第二,尊重他人劳动,认真上课听讲。培训班上,我们邀请了有关专家,为大家讲授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农产品布局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同时,国家农发办项目管理二处的同志还将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和项目管理、投资参股资金和项目管理作业务培训。为讲好课,他们都作了充分准备,印发了讲义,希望大家能够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认真听讲,仔细笔记,全面系统地学习一下产业化经营知识,掌握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参股项目的政策制度,为做好产业化经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三,认真交流讨论,积极建言献策。培训班上,将组织大家对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并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希望大家结合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相互交流、讨论,畅所欲言,为做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建好言、献好策。同时,对修改《编写大纲》也多提出一些宝贵的意见。

  最后,为举办这次培训班,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涿州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做了大量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培训条件。借此机会,对他们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大家来参加培训班,学习知识,接受业务培训,很辛苦。在这里,对大家一并表示诚挚的慰问,并祝大家学有所成。

  预祝这次培训班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