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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海门农发局推行三大举措提高机关防腐倡廉建设效能

来源: 南通市农发局 发布时间:2012-06-08 字体:[ ]

海门农发局推行三大举措提高机关防腐倡廉建设效能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发展农业的一个重要手段。农业资源开发局肩负着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职能,肩负着服务“三农”、支持“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服务职能,肩负着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基本现代化的重要职能。今年,我市已立项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6项,总投资为4467.76万元。为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杜绝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贪污腐败现象,提高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效能,我局推出了三项重大举措。

  一、深化机制改革,实行“三权分离”

  选项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是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打造“项目质量最好,资金使用最优,工作特色最多,开发效果最好”农发品牌的重要保证。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大胆探索项目选项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明确责任主体和各自职责,全力做到选项、执行、监督“三到位”,取得了明显实效。

  选项立项是否科学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首要。选项立项工作由局长周新忠同志分工负责,由综合规划与科教科具体落实组织拟定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制度,提出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滩涂开发等各项项目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负责全市农业后备资源的更新调查,编制全市农业资源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各类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组织选项调研、项目培育工作,指导项目单位抓好具体项目的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承办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和项目计划管理等工作。

  项目执行阶段是实现开发绩效的关键。项目建设管理由副局长张克平同志分工负责,由项目建设管理科具体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滩涂开发、产业化经营等各类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定点定位和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合理划分工程标段,规范组织招投标,执行各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制度,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切实抓好各个项目的建设管理,协调、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审核各项工程合同工作量的完成情况,配合财政部门抓好项目资金管理,配合抓好项目单项工程审计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抓好项目工程的建后管护,指导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单位抓好项目的规范管理等工作。

  强化监督是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的保证。监督验收工作由党组书记季正玉同志分工负责,监督检查科具体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各类项目的监督、验收工作,监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事项等工作。

  二、规范招标程序,权力阳光运行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工程建设占据很大的比重。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择优选择承建单位,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规范程序,抵制腐败现象的产生,2011年4月起,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程信息发布和招投标工作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得农发项目招投标工作能够在新平台上更加规范、高效运行。

  今年4月28日,我市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标公告在南通工程建设网发布。公告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质量要求、工期、标段划分进行详细的介绍,对投标人资质要求、需提供的材料进行明确。5月24日上午9点,该招标工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共有49家投标单位到场投标,项目经理全部到场。经资格后审,其中1家单位项目经理未在交易中心项目经理库备案,被取消投标资格。剩余的48家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有2家不符合要求,作废标处理。评标人员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南通市农发系统纪检监察同志,县农发系统监督员到场监督。共有六家单位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发出中标通知书。整个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创新项目管理,加强监管力度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强化工程的质量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科学发展观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内在要求。我市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时刻绷紧质量这根弦,把质量管理贯穿于开发过程的始终,努力打造农发精品工程,使之充分发挥效益。

  一是实行项目监理制。对监理单位执行监理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综合评定,签署工程检验认可书和工程付款凭证;定期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相关控制措施的情况;工程竣工后,整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参与预验收,提交工程监理报告等工作。

  二是实行项目部监督制。成立由农发局、财政局、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组成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农发、财政人员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要求项目乡镇派驻2-3名业务人员深入项目各标段施工工地,与监理单位一起,检查施工质量、核实工程数量、审定报账资金量,杜绝偷工减料、不按图纸施工或虚报工程量现象的发生。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实行项目区群众代表监督制。今年起,我市组建群众监督员队伍,在每个项目建设村选择2-3名群众代表,加入到农业综合开发现场管理中来,监督和评议项目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在开发中的主体地位作用,并对群众代表监督工作表现进行评优奖励,以提高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虽然,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规范权力运行,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十二五”时期的新形势、新要求,仍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将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好、资金使用好、队伍打造好”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开拓、开创、开放”的新时期江苏农开人精神,全面推行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廉洁行政氛围,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海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张克平  钱晓松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