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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渔)业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市农发局计划处 发布时间:2018-06-15 字体:[ ]

688365.com

南通市农业委员会

南 通 市 财 政 局

通农开﹝201824

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区都市生态型

附件3 信用承诺书(24).docx

南通市市区重点项目申报书提纲(24).doc

2018年都市农业重点项目申报表(24).xls

各区农业农发主管部门、财政(金管)局:

为做好2018年度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渔)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制订了《2018年度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渔)业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另请通州湾示范区社管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通政办发〔201599号)精神,同时报送2018年通州湾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附件:2018年度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渔)业

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688365.com南通市农业委员会

南 通 市 财 政 局

2018611

附件:

2018年度市区都市生态型

现代农(渔)业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南通市市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8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通政办发〔201599号)精神,现将2018年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渔)业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突出主导产业,体现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理念,推动农业对接服务上海。围绕一二三产融合的要求,突出农业产业示范园、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主题休闲农业园建设,着力打造体现都市特点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2、示范引领的原则。申报项目必须具有示范引导作用,体现现代农业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能展示南通现代农业发展亮点,具有集约、规模、示范作用。

3、自主投入的原则。项目以建设主体自主建设为主,通过政策引导和政府适当奖补,促进项目做大做强,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公平选项,择优立项,确保建设的项目处于领先水平。

二、项目类型

1、一二三产融合项目。以都市生态型现代农业为平台,着力打造一二三产融合、产业集聚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重点建设集科技研发、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展示展销、互联网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包括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现代渔业生产基地,以及基地发展所需配套的研发、农产品加工、展示展销、互联网销售、休闲观光内容等)。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镇为单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推进项目区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土地集约规模利用,加快推进三个全覆盖的进程。

3、主题休闲农业园项目。体现都市农业引领生态发展,推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城市发展创造条件,体现休闲观光、花园城市、森林城市发展需要建设的主题休闲农业项目。

4、农产品电商销售服务项目。为市民提供快捷方便的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减轻市民生活压力,提高生活水准而建设的集电商网络、电商设备、农产品仓储、展示体验、配送于一体的电商服务项目。

5、创建森林城市城区成片造林项目。

6、粮食机械化烘干能力建设项目。为抵御自然灾害,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实现高产高效而建设的机械化烘干中心。

三、申报主体

创建森林城市城区成片造林项目申报主体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其他项目申报主体为通州区、港闸区、崇川区、通州湾示范区内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申报条件

1、位于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业项目规定的崇川、港闸、通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范围内,在通委发〔20151号文件规定的八大园区、六个集中区、三个休闲农业核心区的申报项目优先立项。

2、项目建成后在同类型项目中应处于领先水平。一二三产融合项目依托载体面积不小于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不小于2000亩(限三个全覆盖试点镇和经济薄弱村);主题休闲农业园项目面积不小于500亩;创建森林城市城区成片造林项目造林面积不低于市下达任务数的85%。农产品电商销售服务项目要求位于市区,项目当年投资不少于500万元。

3、项目单位有资金筹集和建设能力。

五、补助内容和标准

1、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设施农业补助、互联网销售、科技研发、农产品加工投入补助、休闲观光设施的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⑴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工程、灌排工程、配套电力设施、绿化工程等,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50%

⑵设施农业:连片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投资250元以上的新建智能温室,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每平方米投入600元以上的新建工厂化养殖设施,每平方米补助审计价的30%(最高补助不高于500/平方米);亩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的高位池养殖,每亩补助3万元;展示展销设施、育苗设施等,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40%

⑶互联网销售:当年新建互联网销售平台,对电脑、服务器等硬件设施及运营软件进行补助,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40%;当年网上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奖励2万元。

⑷科技研发:对科技研发购置的科研设备、检测设备、科普教育展示设施,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35%

⑸农产品加工:新建农产品加工厂房、设备等,新建内容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20%

⑹休闲农业设施:包括采摘、观光等,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20%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依据南通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程进行科学安排,对批准建设的灌排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林网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占补平衡工程、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进行补助,每亩概算价不低于3000元(含管理费、管护费),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50%(每亩最高不超过1500元)。

3、主题休闲农业园项目:补助内容包括道路、灌排设施、为灌排配套的电力设施、道路河道两侧的绿化林网,以及观光休闲设施、展示展销设施,总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补助标准为:

①道路:建设的混凝土(含沥青、大理石、彩砖)道路,市财政补助80/平方米;

②灌排设施:建设的渠道、喷滴灌设施、生态或硬化排水沟、为灌排配套的电力设施,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45%

③展示展销设施: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40%

④其他设施,市财政补助审计价的20%

4、农产品电商销售服务项目:通过网络销售配送,为市民提供生鲜农产品服务,对在市区建设的配送点、电脑设备、销售服务器、软件开发以及生鲜冷链、仓储等新增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市财政局补助审计价的30%

5、创建森林城市城区成片造林项目(除通州区外总任务面积5.49万亩):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省市核实的成片造林等额面积补助,总补助资金不超过600万元。

6、粮食机械化烘干能力建设项目:每个烘干中心不少于4台(套),每台日烘干能力12吨,每台补助2万元。

1和第3类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0万元;第4类项目单个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审计价以各区审计部门或区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项目实施单位要设置会计账簿,规范财务核算,开具正式发票。

56类项目根据市农委相关规定申报审批,并由市农委负责管理。

六、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一二三产融合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题休闲农业园、农产品电商销售服务项目四大类项目进行综合申报。申报单位必须编制申报书,申报书内容涵盖以上各类补助,按照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分别进行说明和估算。

1、第3类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立项审批手续。申报项目经区级考察审核后,由区级汇总,并由区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报电子版)于710日前,报市级管理部门。

七、项目管理

项目经市级评审立项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区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检查,项目单位每月向区级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实施月报表,区级汇总后报市级管理部门,市级管理部门根据实施进度组织跟踪督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预拨30%的市级补助资金到区级财政。项目由区级验收,区级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验收结果报市级相关部门,并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级管理部门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初审后,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市财政局按内部规定程序审核后,报市政府分管市长和市长审批,根据市领导审批意见,市财政将所有补助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区财政按相关要求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1.2018年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渔)业重点

项目申报表

2.南通市市区都市生态型现代农(渔)业重点

项目申报书提纲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018年都市农业重点项目申报表(24).xls

附件3 信用承诺书(24).docx

南通市市区重点项目申报书提纲(24).doc